王墨瞧着它直笑,要不是手上都是泥,非得摸它两把:“知道的,给隔壁的笙哥也送一些。”
这两日,闻笙来得可勤,每回过来,都带东西。
他不会做饭食,可身边儿的小仆却是做饭的一把好手,尤其会搓肉丸子。
打地蛋子能吃肉开始,他便三五不时的送上一盘。讨得地蛋子满心欢喜,见着他就不住的摇尾巴。
因为小狗,王墨和闻笙渐渐熟起来,才知道他已经二十有二。
闻笙在吴家过得不多好,不愿提自己二爷正室的身份,俩人便按着年纪称呼。
王墨叫他闻笙哥,他唤王墨弟。
刚从地里拔出来的菜都沾着泥,王墨知道闻笙好干净,拿块干净的布巾,将菠菜的根叶都擦净了,才装进小筐子里。
他不多敢进三院,便将小狗抱到门边儿。
地蛋子很是聪明,甩起小尾巴,就往闻笙的卧房门前跑。
狗子的小爪拍了拍木门,里头传来一声轻轻的应,不一会儿,门开了,闻笙抱着小狗到了院子的石门前。
王墨瞧见人,抬手将篮子提了提:“院儿里菜收了,给你拿了点儿。”
闻笙笑起来,忙叫小仆过来拎菜:“这菜可是新鲜,难为你还想着我。”
王墨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还怕你嫌弃,不肯要这菜呢。”
确实不是啥好东西,王墨自己都觉得上不得台面,可他在吴家头一回种出菜来,总想着给人拿些。
闻笙一愣:“咋会呢?这可是淘米水一瓢一瓢养出来的,定比菜地里的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