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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别稍微沉默之后做出评价:“他只管手术,不管结果。这种人当医生其实很可怕。”

“沈哥。”

“嗯?”

费临坐直了起来:“你是不是特别害怕死亡啊。”

沈别呼吸一滞,点点头。

“人嘛,食五谷就会生病,总是会尘归尘,土归土的。”

“我以前带过一个实习生,让她去拔了个深静脉,她居然就阴影到转行了。我当时也在场,一个癫痫高龄女性,死的时候已经全身浮肿,深静脉管子拔出来的时候,血已经不是血了,是淡红色的半透明液体。那小女生按了几下就跑了,我靠,第二天说要退出实习,退学,最后给劝住了,毕业就转行。”

……

沈别就看着费临小嘴叭叭个不停,最后终于停了下来,凑到他耳边,很认真地说了句:“沈哥,你已经很厉害了,你救过很多人。”

沈别睁大了眼睛,心头悸动。

“你已经很厉害了。”

沈别学医的初衷和费临不太一样。

他小时候在爷爷家的宅子长大。他喜欢看蚂蚁爬过青墙,喜欢看草木初生,喜欢看春天燕子归巢,喜欢看小土狗生下一窝崽子。

喜欢看太阳东升西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生命是多么美好的事物啊,生命的主旋律应该是明媚的,阳光的,灿烂的,不应该是阴冷的,晦暗的。

他想做一个守护生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