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明天白天气温27到35度,局部地区有大到暴雨,不过夏日的暴雨持续时间短暂,约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请各位居民记得随身带伞。
天气预报还没播完,那个老电视又白屏了,发出刺耳的声音,信号又断了,夏莎盯着电视半天才迟钝地反应过来,知道天要下雨了。
她从门槛上起身,走到房间里拿了一把雨伞,光着脚就往外走,她爸爸看到了立马叫住了她:“妮,在家待着,乖乖的不要乱跑,不然找不到回家的路,爸妈还要出去找你,出去找你就没人做饭,等你回来没饭吃就要饿肚子啦。”
夏莎迟缓地回过头,她对正常的对话内容理解总是慢半拍,这和她先天性痴呆症有关,不过和父母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多少还是能听懂一点,“下雨了……阿四……淋雨。”
她爸抬头看了一眼上午十点钟火辣辣的太热,一时间刺得睁不开眼,“这么大太阳,没有雨哦妮,在家乖乖待着,阿四去赶集给你买好吃的,还有花衣裳,很快就回来了,淋不着。”
阿四是夏莎的丈夫,全名叫王斯,不过夏莎总也叫不好他的名字,因为说话发音不清晰,总是把阿斯叫成阿四,她对丈夫这个词当然也没有什么概念,只知道阿四每天都会陪着她,还会陪她一起睡觉。
夏莎又花了好一会试图去理解爸爸的话,不过还是太复杂了,她拿着伞继续往外走,嘴里喃喃地重复着找阿四,找阿四这三个字。
她爸爸叹了一口气,村子就这么大,整个村的人都认识夏莎,之前她一个人跑出去的次数也不少,总不能天天让她待在家里,出去跑跑再找回来就是了,想到这,王颖爸爸挥了挥手说:“别乱跑,找到阿四牵着他,让他带你回家。”
夏莎妈妈在后面补了一句:“来把鞋穿上妮,别石子又把脚割破了。”
话说完再看夏莎已经不在门口了,村里的路她依稀记得个大概路线,但因为没有方向感还是走的很慢,她怕回不去又饿肚子,所以正在努力找正确的路线。
集市离村子还有一段距离,这就超出了夏莎的认知范围,虽然以前也去过,但都是和爸爸妈妈手牵手一起去的,她一个人去总是容易弯弯绕绕走错路,这时路过她身边的村民拉着老式的架车走在她旁边打趣:“这不是村头老夏那傻闺女吗,瞧这一身穿的,真别致,跟唱二人转似的,小姑娘就是爱美,前几天穿橙色裤子,今天换成了亮黄色,真鲜亮,认识我吗,你又跑出来干嘛?”
夏颖足足一分钟后才转过头看着和她说话的村民,她把手指放在嘴里,不利索地回答:“赶集……阿四……”
“哦赶集啊,我认识路,走,我带你一起去找阿四。”
村民对夏莎跑出来见怪不怪,这孩子虽然傻,但平时也不做什么坏事,不偷不抢,平日里都是在家待着,偶尔一个人跑出来逛逛,他们看到了都会问两句去哪,然后把她带回家。
听到阿四的名字,夏莎慢吞吞地跟着村民的架车走,走了二十分钟就到了集上,村民给她指了指方向,“阿四应该在前面卖菜的地方,你往前走就行,我已经到地方了,自己往那个方向走知道吗?”
夏莎不知道,但还是沿着村民手指的方向往前走,这一路上她的脚被灰尘裹得更黑了,不过好在她平时经常光脚走路,脚底都磨出了茧,虽然脏但脚没划破,又走了一会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王斯正在一个菜摊前跟卖菜的老板交流土豆三毛钱一斤太贵了这个问题,要求老板降到一毛钱一斤。
卖菜老板气得直接赶人:“没你这么讲价的,买不起别吃,回去喝白粥啃馒头,吃什么菜啊。”
夏莎高兴地跑过去拉住王斯的胳膊,“找……到阿四……了。”
王斯回头的那瞬间有些诧异,“你怎么跑出来了?”
夏莎似乎在思考该怎么回答,旁边卖菜的老板不加掩饰的嘲笑声倒是先她一步:“哟呵,这傻子是你老婆?脏成这样话都说不利索,买了菜她会烧吗?我看你们还是回去吃白饭吧。”
王斯没有反驳,拉着王颖就走,直到走到一个四周都无人的角落才松开。
夏莎丝毫没有觉得那双拖拽自己的手过于用力,以至于扯得她胳膊生疼,她只会看着王斯傻笑。
“谁让你出来乱跑的?”王斯满脸写着不耐烦,连质问声都高了几度:“谁让你出来乱跑的?!”
夏莎虽然无法从语气判断王斯此时的情绪,但她能感觉出来王斯现在不高兴了,她慢慢地把伞递到王斯面前,痴痴地傻笑,尽量让自己语气连贯:“要……要下雨了,我来给阿四……送伞,阿四不要淋雨,会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