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真的好看。
顾丛云饱读诗书,挥墨成章,此刻却怔怔地望着这张脸憋不出一个词,明明这张脸他看了十几年,却是这些时日才开始认真地注视,真心地觉到,好看。
那日冬狩猎场他就已觉察到这壳子里变了一个人,逼着小天子拿箭射鹿是为了挑衅,为了报仇,报天子曾亲手残忍地玩弄致死他养的一条狗的仇。
他犹记得那至尊之人拿帕子擦了擦手,不在意地笑道:“一条狗罢了,难道还等着朕还你条狗?你都是朕养的狗,你养的狗又何尝不能属于朕。”
“都是畜牲。”
“顾丛云,别骗自己,你跟朕是同一种人,单是驯养一条狼犬就要害死其他多少崽种,你根本不在乎这些玩意的命,你只是不想朕杀掉你养的那一条。”
“你根本不懂珍惜,不用装得这样……罢了罢了,朕还你条,不生气了陪朕出去玩玩。”
其实顾丛云并没什么可恨那个人的,接近小天子,成为小天子旁边的一条狗,这就是他顾家三子生下来的使命。
他只是想把那笔帐结算干净。
可天子突然又变了,拿不稳箭,瞄不准鹿,眼中的慌张不像装出来的,还会故作厌恶地抱着鹿,眼中的欢喜也不像是装出来的。
有趣。
明明性子那么软,偏要演暴戾的样子又滑稽又有趣。
他顾丛云才不在乎谁是正统,谁是皇帝,只要这新来的人有趣就好。况且这人着实对他更好,为他制衣服,对他说——“朕想看你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