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我的靠山又大又粗

林奕欢打开锦布馕包一看,一块块大拇指大小的晶石映入眼帘,一股浓郁的灵气涌向林奕欢。

这元石可是修行的好东西,到了州府,一些珍贵的天材地宝,神兵宝器,可就不是用银子能够买得到的。

言行笑着道。

这些算是我对你的投资,以后就靠你自己了。

林奕欢收起锦布馕包,他当然知道元石的珍贵,只是对于寻常修士来说,并没有什么用。

因为里面的灵气太过于暴躁,纯净,根本不是普通修士能够驾驭的了的。

事实上,除非你达到了易髓境后期,才有资格利用元石修炼。

别看这元石只有这么小的一块,但就是这样一块,价值数万银两,甚至是有价无市。

黑市中,这一块元石已经炒到了八万两银子,但没人卖!

为什么不把这些元石换成金银?

林奕欢心中在呐喊,这么多元石换算成金银,他岂不是无敌了?

当然林奕欢也只是心里说说,毕竟是言行的一片心意。

但他心中却想着去了州府要想办法将这一百枚下品元石给卖了。

林奕欢的想法要是被言行知道了,恐怕要掐着他的脖子骂他是败家子了!

说完了?那咱们就走吧。

任平生笑着看着走过来的林奕欢。

随后他抬起头,看向天边,一阵尖锐的声音从他的嘴里传出,浩浩荡荡传向远方。

三个呼吸之后,一个金色的身影从云层中冲出。

呖!

好似在回应任平生一样,大鸟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长达百米的巨大身体,双翅展开,无边无际。

一阵阵恐怖地威压从大鸟身上传来,即便是还隔着千丈之远。

飞羽金翎雀!

林奕欢瞳孔一缩,惊讶道。

这飞羽金翎雀他在《万兽图录》上见到过,妥妥的蕴灵境妖兽,这样的妖兽已经是一方妖王之身了,没想到会被任平生收服!

轰!

飞羽金翎雀巨大的身体轰然砸落,狂暴的劲气宛如飓风一样,校场之上,烟尘滚滚。

金翎!

任平生打着招呼。

飞羽金翎雀点了点巨大的头颅道:上来吧,时间不早了!

对于金翎会说话,林奕欢并不惊讶,蕴灵境的妖兽已经炼化了喉骨,能够口吐人言,智力亦是与人类相差无几,甚至更有的狡诈无比,当为一方妖王!

妖兽在进入辟海境,便会迎来化形天劫,化为人身,便是一方妖皇!

当然,大多数辟海境的妖皇在经过化形劫的时候都会保留一些种族的特征。

相较于当初言行的风雷神速鹰来说,金翎的速度更快,也更稳当。

四个时辰之后。

金翎的身影突然冲进云层。

一座巨大的城市出现在下方。

与郡城相比,大了十数倍有余!

这便是洛龙洲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