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迷仙引

林逍点了点头,说道。

就在这时,他感觉到身旁,有人在扯自己的衣袖。

低头一看,竟然是鲁义松。

从鲁义松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是在提醒自己不要多言,免得丢人现眼。

鲁义松之前也觉得作诗简单,结果作了一首诗后,直接贻笑大方。

他这是好心,让林逍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辙。

林逍将在场之人的神情尽收眼底,心中无奈,自己看着难道就这么像个没文化的人吗?

“既然公子有佳作,小女子必当细心倾听。”

苏青青看着林逍心下摇头,但对方既然说有佳作了,她也不好阻拦对方。

“献丑了。”

林逍向众人笑着抱了抱拳。

众人也都象征性的,也行了一礼,只是眼神之中,全都不是不屑、嘲讽之意,似乎都在等着他,真的来献丑。

“才过笄年,初绾云鬟,便学歌舞。

席上尊前,王孙随分相许。

算等闲、酬一笑,便千金慵觑。

常只恐、容易蕣华偷换,光阴虚度。

……”

林逍没有在意众人的神情,将心中有感而发想到的这首词给念了出来。

闻言,众人都是身形一滞,脸上的讥讽之色,瞬间都凝固住了。

这位林公子,原来真的懂得诗词歌赋,还如此有才华。

其中,最为震撼的人,应该是苏青青了。

因为,林逍的这首词,明显是为她所作。

她身在青楼多年,为她作诗的文人不少,但林公子当下做的这首,显然是最好的。

这其中的好,不是单指其中的辞藻有多话里。

而更多的,是其中表达的意思。

苏青青没想到,就刚才自己与各位公子交谈的只言片语。

这位林公子不仅了解了自己的过往,甚至还知道了她内心中,真实的想法。

十五岁那年,他刚刚带上发簪时,就学习歌舞,曲意逢迎王孙公子。

就如林公子所言,她在意的不是金钱。

只要能有人能给自己一个平平常常的笑容,就是千两黄金,她也不愿多看一眼。

也正如林公子所说,她最在意不是繁华落尽,也并非容颜老去,而是韶华易逝,虚度了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