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这个位面是比较简单的,既然这样的话,我还有事,先走了。”小团团心虚地说了几句后,就消失在锦瑟的脑海里。
锦瑟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现代衣服,以及周围一片荒野的树林,瞬间心里泪流满面。
短裤短袖,怕是还没天黑,就已经变成了蚊子的移动血袋。
每次这个辣鸡系统都是这样,除非危急关头,其余都一概不管,平时的时候溜得比谁都要快。
锦瑟抬头看了看天色,决定先找到一个山洞来度过今天晚上。
第二天一早,锦瑟在小溪边喝水的时候,才真正遇到了男二。
男二叫温槿钰,父母早亡,小时候靠着邻居的一口饭拉扯长大。虽过着清苦的日子,但长了一副俊逸的脸庞。
此刻温槿钰坐在了一块石头上,低下头不知道在做什么。身后背着的书娄也被他放在了一旁。
“你在干嘛呀?”锦瑟轻手轻脚走走到他身后,从他身后探出自己毛茸茸的脑袋。
温热的鼻息喷洒在温槿钰的耳垂上,顿时男人一脸惊恐地转头看向身后忽然出现的女人,他向前扑腾了下,一屁股坐在了地面上,转身看着眼前忽然出现的女人,伸出手指着她。
“你......这位姑娘——”
“小公子,奴家迷路了,你可否带我出去?”锦瑟无赖地蹭到了他身边,伸出手拉住温槿钰的手臂,一双水润的眸子无辜的看着他,似乎只要男人一拒绝,她就会马上哭出来。
可惜,锦瑟没有注意到,此刻男人的耳垂就像是染上了胭脂一样,红彤彤的,可爱极了。
这种行为,在古代的时候,是逾越的了。
“姑娘……”温槿钰被锦瑟那双水眸盯得有些发麻,他看了眼拉着他手臂的白嫩小手,虽然自己不喜与陌生女子有着肢体接触,但奇怪的是,现在的他却没有任何厌恶感觉。
最后,温槿钰还是把锦瑟带回了自己的家,与其说温槿钰把锦瑟带回家,其实还是锦瑟脸皮太厚抱着人家的大腿,怎么也赶不走。
温槿钰的确是贫穷得过分,屋顶是用稻草做成的,而屋内的家具都是破破旧旧的,没有一处完好。但唯一能算得上完好的是,便是他放在书桌上的书本。
他察觉到锦瑟打量的目光,俊脸微红,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锦姑娘,抱歉,温某住的地方史在是寡陋,如果你介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