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多蒙“缴械”之后,便从那个女人身上爬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刚才活动过度,还是因为喝酒的缘故,现在他竟觉得有点口渴。
伸手一摸床头的那瓶水,空了,他便拍了拍那女人的屁股道:“去拿瓶水过来。”
女人随便裹了条浴巾便出了门,客厅灯是关着的,她刚走过去欲开灯,忽然一记黑拳正中她的颈部,她还没看清是谁,便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女人倒下后,便被王哲拖到了隔壁房间藏了起来。格雷蒙多听到了一些异常声音,便冲外面喊了几句,每人回应后,他伸手去抓床头的一把手枪,整个人连条浴巾都不裹,便赤条条地朝着客厅走去。
他刚推开卧房门,忽然房门被迅速关闭,他扭头一看,王哲站在不远处手握一把m9手枪对准了他。
“别动,把枪扔了。”王哲道,他右手单手据枪,靠在腰间,左手将一副事先准备好的塑料手铐扔了过去。
这种据枪手势适合狭窄的空间内,能够有效防止对方夺枪,不过对于射击准确度却有着不小的考量。王哲服役时,曾于驻地公安展开过交流,这种手势是从一个老公安那里学来的。虽然现在用这种持枪手势的已然不多,不过却依旧实用。
客厅灯被打开,屋内瞬间明亮,竟然格雷蒙多觉得有些刺眼,被莫名的闯入者持枪指着,格雷蒙多却并没有显得很慌乱,他看了一眼四周,发现他们三人中是由两个亚裔人和一个白人组成,便坦然问道:“说吧,谁雇佣你们来的?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来取你的狗命。”凯撒上前一步,恶狠狠地说道。
格雷蒙多笑了:“你们如果想要杀我,早就动手了。别绕弯子,说吧,谁派你们来的?想要干什么?”
曾红兵走了过来,双手插在口袋里,寸头齐整,看起来其貌不扬,但格雷蒙多却明显传来,这人才是三人中的领导者。
格雷蒙多感受到了对方逼近的那种无形压力,便故意昂起头,斜着眼看着这个比自己瘦小一圈的亚裔男子。
“跟我们走一趟。合作的话,大家都好办。”曾红兵淡淡地说。
格雷蒙多颇为不屑,一屁股坐下道:“别着急,坐下来谈。”
“时间不多,就不坐了。”曾红兵指了指塑料手铐道:“自己戴上吧,别逼我们动手。”
“别说这样的话,现在我们是在谈判。”格雷蒙多得意说完,大马金刀的坐在桌子上,两腿开叉,毫无掩饰的露出三寸不良物。
说毕,他作势去拿桌子上的雪茄烟,一根雪茄烟刚塞到嘴里,曾红兵便把打着火递了过去,给他点上了。
“把手铐戴上,跟我们走。”曾红兵熄灭打火机的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