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柔软的触感一瞬即过,堪堪地滑过他的嘴角。
一瞬间,程时景心跳似擂,震耳欲聋地叫嚣着。
而后,灼热的气息呼在他的耳根,将其染得通红,呢喃道:“你要做什么?你又不喜欢我…干嘛离我这么近?”
程时景:……
您是我祖宗,行么?
折腾了好一会儿,程时景终于找到了要领。
于是——
程时景:“我最喜欢你了,岑岑乖乖地放开我好不好?”
明岑:嗯,放。
拿来体温测。
程时景:“我最喜欢你了,岑岑让我测一下体温好不好?”
明岑:嗯,测。
三十八度,烧得有些厉害。
程时景皱眉,很快就拿来了退烧药,故计重施:“我最喜欢你了,岑岑把药吃了好不好?”
明岑:嗯,吃。
见她乖乖地吃完药后,程时景拿了一身自己没穿过的衣服,见她昏昏欲睡,忙哄道:“岑岑乖乖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好不好?”
险险地在明岑闭上眼之前让她自己换好衣服后,程时景入房帮她盖好被子,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此时乖巧又安静的女孩。
片刻后,男人低低地轻笑出声。
这么折腾,一点都不像平时的她。
抬手轻轻拂上唇角,程时景眼眸半垂,想起先前那个意外的惊喜,笑意更浓了。
——好可爱。
清晨的阳光透过厚重的窗帘,照亮了安静的室内。
明岑的手指无意识地动了动,还带着水雾的眼睛微微睁开了点缝儿,很快就又闭上了。
随意地翻了个身,明岑一把抱住了一个又暖又硬的东西,正准备睡个回笼觉时——
原本还有些懵懂的双眼瞬间清醒了过来,条件反射地松开手,一脚将身旁不知名的物体给踹下了床。
可怜被她折腾了一夜的程时景才睡了不到三四小时就被这无情的一脚给踹醒了。
程时景躺在地板上,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衣服,生无可恋。
昨晚他刚起身就又双叒被明岑给抱着跌上了床,这回无论他说多少遍“我喜欢你”都无济于事,硬生生地被她抱了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