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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琴扔个糖包给她:“这你就不懂了,几年都不让她主槌,叶之南是存心摁着她呢。”

凌云瞪大眼:“为什么?”

万琴说:“不能喂太饱了。翅膀硬了,心野了,就不跟他了。”

乐有薇私下为人狂妄,感情上竟如此气短,凌云哼道:“叶总没家室,却不肯娶她,她就不能狠狠心,自己走人吗?”

“不跟他跟谁?她以前那个男朋友,一穷二白都不要她,叶之南干嘛就得娶她,外面大把女人想嫁他。”万琴慢饮咖啡,“美貌又不是什么稀缺品,再说她长得也就还凑合,公司比她漂亮的一大把。”

凌云不赞同:“美貌还不算稀缺品?”

万琴严肃地说:“灵魂才是。叶之南那种穿花蝴蝶,他懂什么。”

凌云回到办公室,洪经理转发了叶之南的批复:“拍卖师,得多在拍场上积累经验。既然成本下得来,两边都做吧,时间多间隔几天。”

乐有薇没告状?凌云对着邮件出神,美貌必然是稀缺品,很好用,不看到她的时候,我才比较讨厌她。

洪经理把凌云的珠宝玉器拍卖会预排在春拍第二天上午,乐有薇的玉器杂项拍卖会则是第七天下午,谁手握重器,谁吸引到的买家就会多些。

乐有薇打出电话,那次在香港佳士得拍卖会上,她和拍得白玉双鱼佩的商人互留联系方式,三不五时向对方通报行情,分享资讯。拍卖行业巨头林立,货主转让物品时,会有更好的选择,但她做足了人脉维系,当他们打算出让,会想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