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央值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李哥火气压不下去,有点上头,大吼道:“她不知道,你难道还不知道?真不知道你是怎么鬼迷心窍了。”
唐棠耳朵聋掉了。
李哥训完后,去隔壁房跟公关部门同事开线上会议,要将这次突发事件的危害降至最低。
唐棠凑到魏央值跟前,瞧了一眼他手上的速写本,只见上头歪歪扭扭画了几个音符,又狗扒似的抓出了几个字。魏央值是左利手,他从小学钢琴,左手右手都很厉害,写字惯用左手。
“你在写什么呀?”唐棠好奇道。
魏央值说:“没写什么。”
他已经套上笔盖,将纸藏得掩饰。
栗色的碎发垂了下来,他左手握拳,虚虚抵在唇边,清咳道:“喂。”
“嗯?”
“你,”魏央值舔了舔嘴唇,欲言又止道:“你今天为什么会唱这一首歌?”
唐棠托腮,鹿儿似的眼睛专注地盯着魏央值看。他说话时,眉心那抺红点,会跟着他的嘴角轻轻跳动。
“我给你的卡碟里,就这一首不火。”
“觉得这首很好听。”唐棠不假思索,认真地回答道。
魏央值猛地抬头看了她一眼,“真的?”
“当然是真的啊,”唐棠微笑道:“这是一首一听就会人让心情很好的歌。我觉得歌曲就是要这样,带给歌迷们好心情。”
魏央值跟着莞尔,嘴角向上轻轻跳,跟着还有眉心那朵红,“其实……”
娱乐圈是一只万花筒,初看时万种颜色,纸醉金迷,看久了全是虚无。现在,他已经太红了,红到再也不用费心写歌,只用将一串噪音发到网上,都能收获大片大片欢呼。缪斯最爱光顾的是穷小子的地下室,而非富豪的豪华歌舞厅,以至于他陷入了短暂的迷茫,他,真的有他忠实的信徒们追捧的那么完美吗?他,真的写出了好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