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场酒会,她特意买了礼服和鞋子,甚至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减肥。她付出了这么多,期待了这么久,无非是指望在酒会上结识一些有钱人,飞上枝头做凤凰。
如今怎么能错过呢?
丁亦珊推了推身旁的男人,“你帮我去叫医生,剩下的药水不打了,我得去酒会。”
史凯抬头,点滴架上还剩下大半袋药水,“要不就别去了?你身体还没好呢。”
丁亦珊坚持,“不行,我一定要去。我之前跟你说了,这场酒会对我的工作很重要。多认识点人,以后才有更多机会。”
丁亦珊和史凯是高中同学,两人高一就在一起了。高中毕业后,史凯没有考上大学。为了陪丁亦珊,他来临桑找了份送外卖的工作。
就算平时工作再忙再累,他心里却是高兴的。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座城市,本身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他们约定好,等丁亦珊大学毕业就结婚。他会努力工作,等她毕业,然后娶她。
等护士拔了点滴,史凯道:“我送你去吧。”
“不用。”
丁亦珊立刻拒绝。那样高端的场合,若让人看到她坐电瓶车,真是丢人。
史凯脸色凝固,丁亦珊立刻抱住他的腰,解释:“你陪我一天了,也累了,快回去休息。等我酒会结束了去找你,好不好?”
史凯摸摸她的头,没再坚持。
他打开手机,看见卡里仅剩一千块钱。每个月发工资,他只给自己留两千块钱吃饭,剩下的全部转给丁亦珊。
上个月,丁亦珊说要买礼服和鞋子参加酒会,他还特意找同事借了几千块钱。这个月多跑了几百单外卖才赚回来。
此时他转了五百块给丁亦珊,“这么晚了,你打车去吧。一个人注意安全。”
丁亦珊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史凯笑了,为这一刻,送再多的外卖也值得了。
——
酒会上,陈邺结束和商业伙伴的对话后,视线逡巡,满场找谢宝南的身影,终于在长桌前发现了她。
谢宝南正独自一人在长桌前等餐。
其他组员都去交际了,这并非她所长,也不想去学。性格天生如此,不争不抢,不攀附,不求人。或许在旁人看来是清高,然而她只是懒得去做罢了。
细细香味从鼻尖飘过,银色的烤架上,厨师正在做明太子牛油果。
她喜欢吃明太子牛油果,大火烹烤后,牛油果混着芝士,是浓郁的馥郁口感。澄黄的芝士在牛油果上铺陈开来,厨师将做好的牛油果夹到她的餐盘里。
“谢谢。”谢宝南笑,心里有欣喜的满足。
来不及吃,却听耳边一道略有遗憾的声音:“这是最后一个了?”
厨师点头,“最后一个。”
陈邺叹气,“可惜了……”
谢宝南转头,看出他眼中的渴望,只是从前没有印象陈邺爱吃这个。但几年过去,口味变了也未可知。
她不喜夺人所爱,于是将餐盘递过去,“这个给你。”
“那你呢?”他抬眸看过来,鼻梁一侧落下些许阴影。
“我刚才吃过了。”
明太子牛油果换到陈邺的手中,他用一把银色小勺挖出一块,递上来:“让你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