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正经人谁写日记 酒弋 853 字 2024-03-16

邹博彦有点儿看不下去,总觉得再跟这俩陷入爱情的傻子待在一起,自己也会变成二百五,于是拎着球杆去看隔壁桌打球。

闻夏浑然不觉自己好兄弟、好发小、好僚机的离开,他想了想,对林风起说:“要不然,我示范一下给你看?”

林风起:“好。”

闻夏也没动刚刚那颗往边儿上滚了点的白球,而是找了个合适的位置,手撑在桌面上架起球杆儿,身子伏下去。

闻夏的手很好看,修长白净,架在桌面上时骨节分明,青色的血管在白皙皮肤下蜿蜒,随着力道的绷紧而微微凸显,袖子因手臂伸直而往后缩,露出一截手腕,腕骨在灯光下泛着玉石一般的冷感。

衬得那截手腕既纤瘦又有力。

林风起看着,耳朵不自觉更红了。

他轻轻吐了口气,往后退开半步,仿佛那里有一团火在烧似的,他必须得离远一点,以免引火烧身。

球杆往后微收。

再击出——

“啪、啪”两声。

一杆进洞,利落干脆。

闻夏打完这杆球,直起身,球杆在手掌微微下滑,抵在地上。他站在球桌边冲林风起一笑:“怎么样?”

眉眼飞扬,恣意又张狂。

林风起仿佛看见了当初那个少年。

少年每次打篮球时,他都不想参与,只在一边看着,因为这样才能将注意力都放在闻夏身上。如果和闻夏一起打球,他觉得自己可能会因为太过关注闻夏而完全忘了传球,这样害人害己,不太好。

闻夏篮球打得很好,也很会热气氛,只要有他在,篮球场永远是热闹的。他在球场上奔跑跳跃,身姿矫健,一静一动都非常赏心悦目,尤其投篮进球后他都会往场外看过来,眉飞色舞,笑容灿烂,飞扬又恣意,永远充满生机。

耀眼到他甚至不敢直视。

眼前的人忽然与少年的面孔重叠融合,而这次林风起有了直视阳光的勇气:“嗯,很漂亮的一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