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的司法判罚,也是一审二审终审。地方上有法院,省会城市有省高院,而到了北京则是有最高法院。母亲想尽办法救子这事很感人,可是,司法是有程序的。你找到了王大帅,就单独为你开一个通道?那么等到明天,就有一千个、一万个不走寻常路的人。
放着现有的渠道不用,这是巨大的浪费。而渠道不好用的话,那就进行整治。
按照现有的设计,上级的法院更多的是管理职能,要对法律进行司法解释,要管理下级法院的工作,纠正错误。真要是跟诸葛亮似的,事事亲力亲为,底下人啥时候能成长起来啊?你不累死谁累死啊。
冷静下来的王定边觉得没问题,靳云鹏的安排很周全了。不过,他还是叮嘱了一下:
“一定要及时跟进这宗案子。多少年没出过这种事情了,百姓们盯着咱们呢,一些不怀好意的更是写好了文章要骂咱们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给天下一个真相,将恶人绳之以法!完事以后,要在主要媒体报道此事。有始有终,这样才不会造成百姓被有心人带节奏!”
“是!一定按照大元帅指示办案!”
……
事情发生在山西大同的一处煤矿。
死者赵铁锤在煤矿打工,干的是下井挖煤的工作。有一天,煤窑的老板李金才说是丢了两根金条,四处寻找没有找到。赵铁锤以前有过偷别人东西的经历,因此被李金才怀疑。
在煤老板的授意下,矿上的护卫队长李佳庆抓着赵铁锤毒打一顿,赵铁锤咬牙不承认。人被打了,但是人家不认,矿上一时间也没办法。于是,李金才就报官了。
带队前来的是曾经的捕头王琦,现在是民国的警察局一个派出所的所长。或许是满清的执法经验太好用,亦或者他也不会别的。逮着赵铁锤就是一顿刑讯逼供,将人打的奄奄一息。最后,被揍的意识模糊的赵铁锤承认了自己偷了金条。
这时候问题来了。签字画押容易,上哪去找赃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