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办法,就是变成尸体。
“更何况,我在此之前本来就为陛下做了许多天怒人怨的事。现如今陛下死了,我就算今日不死,又能有什么好下场?”
张行之沉默。
他其实想过:来福可以和陈平一样选择为主君效力,但是仔细想想,他们两个是完全不同的定位。
陈平是臣子,和其他士人一样效忠于大秦正统的臣子。他们需要的是大秦正统,身上的是帝王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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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来福呢?
他是阉人,是家奴,是暴君胡亥最贴身的爪牙和影子。他身上打下的,是胡亥最深最私人的烙印,永远无法洗刷。
他的存在本身,就是胡亥暴政的一个活生生的注脚。
新朝需要陈平这样的能臣来稳定局势,却绝不需要他这样一个前朝暴君的心腹太监继续活着,那将是时时刻刻提醒着所有人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往,也是对雍王威信的一种潜在玷污。
——若连胡亥最亲近的阉宦都能被雍王容纳,那这场清算的意义何在?
就算他一开始就是雍王的人,也不行。
张行之:“……我明白了。你……走好。”一路走好。
火焰慢慢升腾而起。
来福他喊,当着所有人的面喊:“陛下啊!奴来殉您了!!!”】
——题外话——
关于来福。
来福这个人其实就是在胡亥还活着的时候得到了非常多好处的那一批人。
但是他又是那种道德水准比较高的人。
对主角和胡亥都有感激之情。
感情上的双方撕扯再加上实际上的一些问题,所以导致了他赴死。
类似于今生我效力十九公子对不起十八公子,下辈子再补偿。
……额……
怎么感觉和言情小说里面“你只是失去了生命,但是我失去了爱情”异曲同工?
(思索.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