啸风和陶兄沿着大同煤矿的发展轨迹一路探寻,逐渐察觉到,近代煤矿的发展历程,对大同人而言,实则是一部充满屈辱的历史。
封建势力始终在采煤业发展的道路上设置重重阻碍。
明清时期,大同地区的采煤业已颇具规模,然而,中国几千年来“以农为本”“轻工轻商”的封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加之清初封建统治者对工商业实施限制政策,致使当地众多民众依旧认为开煤窑并非正当营生,“七十二行都数遍,就没个兴窑的”这句俗语,便是这种思想的生动写照。
“在那个年代,不仅矿工遭人轻视,就连窑主的社会地位也极为低下。”陶兄向啸风解释道。
“前些年,山西煤老板那可是风光无限,看上去地位相当高呢。”啸风笑着说道。
“要说地位多高,其实也算不上,不过他们确实富得流油,买房子都是整栋整栋地买。”陶兄回应道。
“那以前的煤老板就没钱吗?”啸风好奇地追问。
“你看这儿。”陶兄边说边指向展柜里的图片。
清道光年间的《大同县志》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其东乡一带农人冬日多积粪,其地颇映于他乡,其西乡一带农人冬日多贩煤,其田尤瘠于他乡,俗所谓东村买粪不贫,西村卖炭不富,可为务本者劝。”
“哈哈,现在的情况可完全反过来了。”啸风不禁大笑。
1898年5月17日,时值清光绪二十四年,在清政府的介入干涉下,山西商务局与福公司拟定了《山西开矿制铁以及运转各色矿产章程》,此章程共十九条。光绪帝批准后,5月21日,由山西商务局代表正式签字确认。
这份经清政府直接参与修订的章程规定,福公司以向山西商务局提供1000万元借款为条件,获取山西的矿产开采权与铁路修筑权。
从新章程的十九条内容来看,地域范围上,除盂、平、潞、泽等地外,进一步扩大到“平阳府以西的煤铁及其他地方的煤油各类矿产”。
不仅如此,章程规定福公司运来的机器只需“完纳海关正半税项,内地厘捐一概不再重复征收”。同时,福公司有权修路、造桥及开浚河道,以便利煤铁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