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一怒,流血千里。
大华皇帝敕令,门下拟令书,帝王承天御极,当肃纪纲以安兆民,振法典以惩奸慝。夫“邦之纪纲,在于明刑”,若有世族怙势作奸,蔑弃王法,必当穷治其罪,以儆天下。
今据大理寺勘得清河崔氏小房崔灞等三百三十一人、清河青州房崔广等一百五十三人、博陵崔氏崔日用等六百七十一人,及崔氏其余支脉一千九百八十六人等,世代受国恩荫,却不思忠君报本,多行不法。或贪墨聚敛,剥蚀生民;或结党营私,干预朝政,或欺凌郡县,虐害乡邻。其罪经大理寺三覆奏核,证据确凿,无可辩驳,实乃逆天悖理,蠹国害民之甚者。
兹依《大华律疏议·贼盗律》“谋大逆”条,“不道”条,及《名例律》“连坐”之制,敕曰:
清河崔氏小房崔灞、清河青州房崔广,博陵崔氏崔日用等涉罪之人,法不容诛,着即押赴市曹,处以斩刑,其亲眷依律连坐,免其死,尽数发配教坊司为奴,终身不得脱籍,子孙永隶贱籍,不得与良民为婚。
博陵崔氏一族,自崔日用以下,累世居功自傲,倒行逆施,天怒人怨,民声鼎沸。着中正寺即刻削夺其“五姓七家”世家之位,除其宗籍,永不得复,所抄家产尽数入官,充作边军军需,其族中未涉罪者,不分老幼,一律举家迁移新州,不得擅自还归中原,违者以私离流所论斩。
大理寺、刑部,中正寺、京兆府及沿途州县,须各遵敕令,速行其事,不得迁延推诿,如有敢徇私舞弊、暗通消息者,与崔氏同罪。
一道圣旨,近万人头落地,漫天的血腥味席卷了整个朝堂。
……
世人闻听崔氏结局,无不唏嘘,陇右清河一脉虽大体保全,却已被削去所有官爵,成了无权无势的寻常宗族,博陵崔氏更惨,族人流散,根基尽毁,称得上名存实亡。
曾稳居第一世家的崔氏,经此一劫,已痛失半壁江山。
曲江池边的禁足解除时,崔弘毅刚踏出别苑大门,便忍不住低声咒骂:“好个薄情寡恩的皇帝!”
“啪!”清脆的巴掌声骤然响起。
崔老太爷目光阴鸷如冰,一脸失望的说道:“身为崔氏家主,你连谨言慎行四字都记不住?老夫当初真是错看了你!”
崔弘毅捂着火辣辣的脸颊,忙躬身低头:“是,孩儿知道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