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沙贾汗的兵马,怎么能够大西的相提并论呢?”
纳塞尔不假思索道,他捋着自己极具民族特色的胡子,然后朝着刘文秀推销着自己的侵略印度计划。
“他们的军队不堪一击,大西天兵一个能打他们一百个!”
“这虽然有些夸张,但是,大王您根本不必担忧即将面对着的敌人,或许他们兵力很多,但他们绝对打不下我们大西天兵坚守的妙乌城,甚至不可能在野战当中,当然,本着稳妥起见,我们还是守城比较好,这样最安全,只要坚守上几天,只要皇爷的援军赶到,我们可以轻易的,里应外合将他们击败!”
“到那个时候,我们便可以趁势,攻入到孟加拉了!”
“大王,依我看,到那个时候,您应该向皇爷,向天王请旨,放弃在缅甸的地盘,然后全部军队,杀入到孟加拉,杀入到印度去!”
“这印度才是大西的归宿,相比于贫瘠宛如乡下地方的缅甸和阿拉干而言,印度才是富庶的,流淌着奶和蜂蜜的天选之地!”
“大西现在经营缅甸而忽略印度的富庶的决定是错误的!”
“而现在,莫卧儿帝国悍然入侵妙乌,就是一次再好不过的机会,只要将其击败了,杀入到印度境内,到那个时候,征服印度,也是十分轻松的,绝不会比征服缅甸,阿拉干,阿萨姆要困难到哪里去……”
“而且,印度这片土地,统治起来也更加的容易,当地的首陀罗,还有贱民们,就是天生的奴隶,只需要将他们作为奴隶盘剥,而不需要承担奴隶主的义务!”
“所以,我真心的希望您能够慎重考虑这个,并向皇爷进行说明……”
纳塞尔显得那样的恳切啊。
作为一个波斯奸商,他十分想要效仿着自己的先辈们,充当带路党,带领着一支军队,杀入到印度去——历史上征服印度的征服者,大多都是波斯奸商们,勾结上来自于中亚的破落户军阀,一拍即合,充当带路党,杀入到印度去。
可惜的是,刘文秀是直接的忽视了他的这个提议——开玩笑,大西才刚刚在缅甸站稳了脚跟。
这么“富”的一个缅甸,才刚刚拿到手。
十几万府兵们,才刚刚置下去,当起来了庄园主!
过着老婆孩子凉炕头(缅甸太热,睡的是凉炕)的美好日子,这会再兴大兵,去远征印度,还要跨越几千里,把家业给挪到印度去?
这不是扯淡嘛?
十几万府兵们,也不愿意再这么折腾了——家业都置下来了,过安生日子不香啊?
在缅甸的美好生活,那是看的见,摸的着的!
而印度?
听这个纳塞尔说的那么好,但真有这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