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5章 把我们当冤大头

一钢厂曾以唐海港5%的股权作质押,委托鑫海物流“代付”铁矿石运费及装卸费,累计近5000万。协议约定半年期,利息高达1000万!

半年后,一钢厂无力偿还,这5%的港口股权(不含分红权)便“合法”转入鑫海名下。

如今,这5%的股权市场价值远超5个亿;但是实际上,这个5000万是唐海港帮忙垫付的。

第二个是“劫取土地”。

一钢厂以老冶炼厂300亩工业用地作抵押,向鑫海地产借款1500万,年息500万。到期未还,土地被划走。随后,这块地神奇地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当时同地段商业用地亩价不低于50万。鑫海地产用近乎6万一亩的成本,拿到了价值1.5亿的土地,开发了其第一个高端商品房小区,利润何止翻倍?

第三个问题是“担保”黑洞。

一钢厂为多家与鑫海有关的“皮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超过三个亿。这些债务如今已基本成为坏账。而一钢厂自己也有两个多亿的应收账款(多半也是关联鑫海),同样回收无望。

另外,一钢厂还有巨额欠款。

一钢厂拖欠唐海钢铁协会(由鑫海主导)原料款三亿六千万、耐火材料款一千两百万;拖欠四大行及七家商业银行贷款合计七亿八千万。

所有这些窟窿加起来,早已超过一钢厂被高估后的总资产。

董远方点低着头,他仿佛看到一张巨大而无形的网,将一钢厂紧紧缠绕、吸食殆尽。

这些操作,表面上合规合法,利用了企业的急迫和地方发展的压力,但内里无一不是精心设计的掠夺。一钢厂党委书记、总经理袁震庭等人,不是蠢,就是坏,或者两者皆是!

在董远方的再三恳请下,冯双婷最后给出了一个不是建议的建议:

“董市长,如果真想挽回,或者说,不想让一钢厂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掉,只能在法律边缘寻找突破口。比如,起诉鑫海,主张部分借款利率超过法定保护上限;再比如,调查那块工业用地转性的审批环节是否存在猫腻,从‘担保显失公平’、‘不当得利’甚至‘商业欺诈’的角度去立案。但这……难度极大,风险更高。”

一钢厂不能倒!几千工人的饭碗,上下游产业链的稳定,都是天大的事。

冯双婷的建议,像黑暗中的一丝微光。

一个一钢厂尚且如此,那二十多个“鑫海系”的国营厂,恐怕早已是蚁穴纵横,危如累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