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承枫”和
“酒”这两个关键词的触发之下,又再一次回想起了自己的初吻。直到现在,金玟庭都想不起关于这场初吻的任何细节。
即使是在热心市民李纯揆事无巨细且兴高采烈的描述之下,金玟庭也难以勾勒出哪怕任何一个当时的画面。
可虽然没有记忆,但金玟庭却记得当时的感觉。有时,身体往往会先于大脑,本能地记录下人在潜意识里所不愿忘却的事情。
而作为人体肌肤最敏感的部位,金玟庭的嘴唇就忠实地记录了主人初吻时那别样的感觉。
醇香的美酒,炽烈的鲜血,兵荒马乱的孙承枫与鲁莽至极的自己,就是金玟庭每当舔舐自己的唇时,能忆起的初吻的味道。
金玟庭很难说这个只留下了肌肤触感的吻,让她对孙承枫的印象发生了何种变化。
甚至金玟庭都不确定,她对孙承枫的印象究竟有没有变化。毕竟直到现在,金玟庭还是坚定地认为孙承枫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大灰狼。
尤其是在申留真告诉了大家,孙承枫的女朋友是个集合名词时,金玟庭就更加坚持自己心中对孙承枫的形象刻画。
“不过,就算承枫欧巴是一只大灰狼,你也不是一只只能任人宰割的小白兔吧。”
“哎?!智敏欧尼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看啊,虽然你一直说承枫欧巴在欺负你,但实际上一直是承枫欧巴在吃亏啊。被撞的是他,被抹了一裤子奶油的是他,甚至被强吻的也是他。虽然在公众场合你总是被承枫欧巴拉出来遛遛,但你现在的知名度也很高啊。这么算下来,你还赚了呢。”
“哈?!那我的初吻怎么算?”
“玟庭啊,实话实说。你不会真的觉得初吻对象是承枫欧巴这件事,是你吃亏吧?”
“……物以稀为贵,再怎么说我这也是第一次,欧尼你不能不考虑这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