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的菜,一个人是吃不完的。因此,把剩下的饭菜拿到楼下保安室给那条金毛狗吃。保安室里,金毛狗吃得津津有味。常彩叔摸着它的脑袋,不由露出微笑。
这只狗啊,特别害怕易信言。
喂了狗,回到家里,在书房里取了一本书看了起来。十点钟,把书放下,关灯睡觉。
十点半,猛地睁开眼:“睡不着。”
继续闭上眼睛,十一点,又睁开眼:“还是睡不着。”
十二点,依旧睡不着。
……
凌晨两点,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常彩叔翻身而起,他把睡衣脱了,然后从衣柜里,拿出易信言的衬衣穿在身上。
易信言一米九,他一米七。
穿上他的衬衣,显得他的身板十分瘦小。
但闻着衬衣上,残留着他的气息,常彩叔觉得安心不少。想象着对方在身边拥抱着他睡觉,常彩叔才慢慢睡去。
第二天是周日,也还好不用上班。不然睡过头他,一定会迟到。
打哈欠起chuáng,去洗漱的时候,一面刷牙一面想,今天做点什么呢……至少要做一件能够分散他满脑子是恋人的事情。
啊,既然一时想不出来,那就先出门转转吧,说不定能遇见好事情呢。
☆、第九章:这个大叔,认错人
为把占据自己脑海的家伙甩出去,常彩叔独自一人去最繁华的商店街逛,那里商铺林立,每到周末,人流汹涌,热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