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自己最初的梦想,做一个花样滑冰运动员, 然后好好读大学, 主修理工科, 但一定会辅修一个文学类的学位,毕业以后会做作家, 在闲暇时会带着他心爱的《傲慢与偏见》去世界各地旅行,见识很多的人和事……
杰森走上了与梦想迥异的道路,但这不代表他忘记了自己曾经向往的未来是什么,只是如果哥谭不能变好的话,他就不能安心放下一切去追梦而已。
“能说出这些话,证明你的脑子还很清醒,没有被权力的滋味迷住眼睛,这很好,别忘记你的初衷,否则我也没兴趣教你了。”
杜姆再次赢了杰森,但他已经意识到自己要赢杰森已经越来越难了,这个年轻人在心智方面的成长速度,足以令所有人吃惊。
杰森是个好员工。
继弗瑞后,杜姆也发出了同样的感叹。
吃苦耐劳、敢想敢干、头脑聪明、反应灵敏、做事周到、细心入微,有主动工作的积极性、还长得赏心悦目,这样的属下有一个算一个,只要上司们没脑残,都会将之视为心头宝。
有杰森做副官的日子实在是太爽了。
身为一个魔法、科学双修的强者,比起政务,杜姆总是更喜欢蹲在实验室里做研究,或者是钻研魔法,国王的权力只是让他可以更加从容肆意的去做以上两件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