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作者有话要说:在这里给大家捋一下时间线,有些读者可能没看过七部原著:</p>

<p>伊蒂丝的祖先本质是台尔玛人,他们在纳尼亚纪元0460年进入纳尼亚世界,并占领了台尔玛。0460年所对应的现实世界年份不详。</p>

<p>台尔玛人繁衍到她父亲格罗塞将军这一代,已经经过千百年。格罗塞在纳尼亚纪元2303年战败被送回地球,但返回的具体地球时间也不详。他和四个佩文西走过的是同一个树洞,但并不一定通往同一个时代;本文设定是他来到了1933年的墨西哥湾。他在那里安定生活,娶妻生子,1934年,伊蒂丝出生。</p>

<p>1947年春,十三岁的伊蒂丝所在的海盗船爆炸,被送往纳尼亚1003年,并在阿钦兰和养父母生活两年。在小说第三章 伊蒂丝的回忆里,有提到现实世界1947年东方发生的事,其实暗指中国解放战争{很奇葩的伏笔对不对)</p>

<p>纳尼亚纪元1005年,伊蒂丝加入阿钦兰海军预备役,露西的药水丢失,埃德蒙和伊蒂丝第一次相遇;然后又过两年,伊蒂丝进入阿钦兰海军编制并支援了纳尼亚。之后就是本文一系列的故事。</p>

<p>参照魔衣橱时间线的设定,和四个佩文西一样,伊蒂丝在纳尼亚纪元1008年12月返回现实世界时,地球上应该还是1947年春。之后她计划在北美洲闯荡,并想办法去英国读书,才在1949年秋天,刚满16岁时遇到19岁的埃德蒙(虽然他俩心理年龄都二三十了)。相遇的故事在之后的番外里啦,敬请期待~</p>

<p>第51章 番外二</p>

<p>初见埃尔维斯·霍克这个人,我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印象。和我见过的每位毛头小伙子一样,别说和他同岁的至尊王,就算小他四岁的公正王,沉稳程度也是他的几倍。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能太苛刻毕竟他的年龄只有我的十分之一还不到。</p>

<p>他的魔法天赋确实很高。我们这些住在森林里的树精、花精,虽然终日消磨时光,活成一个个老妖精,会用的法术总共也就那么几样。他却不同。魔法是他的一部分,跟随他的意志千变万化,虽然始于微末,却经常达成巧妙的效果。我曾以为,除了切磋法术,我们之间的交流也就到此为止了,但谁知道,他对待感情其实认真而执着。</p>

<p>他第一次在战斗中救我,简直是多此一举。我当然察觉得到那次偷袭!而且如果要我招架,一个侧身就可以解决;而他却叽里咕噜念了好长一段咒语。碍于情面,我不好意思笑他,只好装作无比感激。再后来,他与我们一起登船航行,颇有几分以天下苍生为己任的情怀;小男孩嘛,总是希望自己可以成为超级英雄。</p>

<p>超级英雄其实模样挺好看,伊蒂丝和芙芮尔私下里都和我夸过他:可惜他总是扬短避长,绞尽脑汁学那些漂亮话。他和埃德蒙唠嗑时又自然又聪明,和我交谈时就变成没话找话的木头。要我说,他还不如凑合凑合去和埃德蒙过日子,把伊蒂丝留给我们几个姑娘。他后来在船上和我说过什么,我也记不清了;只记得登岛前他告诉我,他冥冥中预感到自己将大有作为。</p>

<p>谁也没料到他的作为法会是这样。我记得他咬牙取走伊蒂丝光明时的样子,法力即将枯竭,脸上的水珠说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我实在不忍心,站在他背后为他输送了一点绵薄法力,支持他铸剑。众人都说,斩断红丝带之前,他是不知道自己身上会发生什么的;但我知道不是这样。他在拿着剑冲出宴会厅大门前,悄悄在我耳边说了句我喜欢你。他虽然见我的第一天就双眼放光,在船上一连十天也没好意思说出这句话。就在那一瞬,我读出他碧绿眼睛里的视死如归。</p>

<p>他毕竟生长于魔法师众多的国度,对于这些传说与规则,大概心知肚明。</p>

<p>也许是见过的事情太多,我不如他。他身上其实杂念很少,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事,焚须断翼在所不惜。我会怕死,害怕自己就此不能立下更大的军功,不能实现成为骑士的梦想。可那天,他什么也没有要,便从容地奔赴属于自己的归程。执剑者不一定是铸剑人,是他压下这个秘密,选择牺牲自己。</p>

<p>我从没想过埋葬他之后还能再次见他。我几乎是在他临死前才爱上他的,这一点都不幸运。</p>

<p>他回到凯尔帕拉维尔的那天,是我开心到顶峰的日子。虽然面上波澜不惊,我却早已决意投入真心。我计划着,如果半个月内不能说服他和我一起留在情报局,就跟他走。世界上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我们,还有许多地方没有脱离蛮夷与贫穷;他教会我,广为人知的功名固然可喜,最珍贵的却是源于自身的肯定与赞许。</p>

<p>我跟他走了,我当时爱得一塌糊涂,甚至没有发现他不知饥饱冷暖,与活人相异。他用法术变出小船,载着我航行世界各地。他总是会在船上捎送一些朋友,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些人和他一样,都是正在集结战友的亡灵。他打着周游世界的幌子,却暗中计划着颠覆生者世界的阴谋。</p>

<p>为什么当我终于有机会好好待他时,他却要反过来骗我?原来活了两百多年的我,仍旧是个天真的傻子。</p>

<p>他第二次消散时,我看得清清楚楚。他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和埃德蒙久久苦战。在世界为之震颤的一瞬,他随所有亡灵一同化作粉末,弥散在冰灰色的冬日天空。</p>

<p>我的心上的一部分同他一起化作粉末,徒留无法愈合的空洞。爱上一个寿命与自己相差甚远的人已然痛苦,可这个人还在一年之内死了两次。</p>

<p>伊蒂丝也消失了。在此之后的几个月,我每每在情报局看到公正王脸上的表情,就仿佛看到另一个自己。</p>

<p>公正王十九岁生日的时候,没有办任何舞会,他大半夜拿着酒来找我,说要不要一醉方休。他是个好局长,工作时严肃果断,私下里却毫无架子。我开了自己房间里仅剩的一瓶朗姆酒,倒给他半杯。他说这朗姆太甜了,不符合我俩的心境。我告诉他:你比我幸运多了,至少没有亲眼见到她烟消云散。</p>

<p>我们都丢了一个好朋友,和一个挚爱的人。于是我们打赌,赌谁先能从低郁的情绪里走出来。埃德蒙说他赌我赢,我说我赌他。直到我写下这篇文章为止,我们都不知道究竟谁输谁赢,不过这也不太重要世界总是推着我们往前走。我成为纳尼亚的秋水骑士,是所有梦想挑战男性垄断职业的女孩的榜样;公正王学会从容应对各国女孩的爱慕与追求,织出更加精密准确的情报网。如果埃尔维斯和伊蒂丝都生活在属于他们的世界,一定也在努力变好吧。</p>

<p>我曾在书里读过这样一个句子:Love makes man grow up or sink down.</p>

<p>我想我们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p>

<p>第52章 番外三</p>

<p>我从来没有妄想过,自己会有亲眼见到阿斯兰的那天。这位仁慈强大的狮王,一直存活在森林间广为流传的故事里;可当我真正站在他面前时,却觉得周身的一切简直比歌谣传言还要不真实。他像高深预言一样难测,见到我所说的第一句话是简洁谦和的谢谢。</p>

<p>佩文西家族来到纳尼亚的那年,我只有十五岁。狼人的生长规律可与人类远远不同,那时候的我看起来就像个八九岁的人类男孩。我终年和自己的族群瑟缩在深林里,惧怕白女巫的到来,害怕稍有不慎就被变作冰冷坚硬的石头。知道狮王预言以及四位人类已经涉足纳尼亚的时候,年幼的我心中莫名涌起一股暖流。我总觉得自己与他们非常熟悉,也终将会有见到他们,并为之效忠的一天。</p>

<p>后来,我真的进入纳尼亚的首都,成为凯尔帕拉维尔的陆军总部的一名士兵;再后来,我被名叫埃德蒙·佩文西的国王选中,进入纳尼亚最为神秘、也最为优异的组织,成为执行员血月,也遇见了罗盘、秋水、银枪等战友和伙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