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什么都吃。”卡比说。
陆彦明差一点下巴都掉了。
“不行,不行,不行。”陆彦明连忙否定。
他想到了电热板,这是马克送给他的多功能黑科技铁板,其中一项功能是专门用于野外生存生火做饭所用。
现在正值午时,太阳非常炽烈,只要吸热都行,如果没坏,至少比钻木取火更快。
陆彦明连忙将狼崽子交给卡比,还嘱咐一定给看好了。他动作麻利的将电热板放入红辣辣的太阳光下暴晒,再放一些枯叶围在四周,然后静等。
心里还不停的叨念,一定还可以!
卡隆将母狼埋葬之后,也学着明神的样子,完成了埋葬仪式。回头看见二人欢天喜地的跳舞。虽然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见明神笑得灿烂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又干了大事。
“快快,树叶,别让火灭了,要明火。”
陆彦明连忙搬来石头,再石头之下挖了一个坑,用新鲜的树叶将肉一块一块包裹起来,埋在地上,烧空火。
“明神,这是什么?”卡隆有点看不懂,他没见过这样的吃法。
“这是叫花鸡的做法,虽然现在包裹的也不是鸡肉,不过等一下肉特别香。还有,卡隆,你再找一下大石头来,卡比,再挖一个坑,等一下我们需要用土来埋葬这里,不能给任何人留下我们的行踪。”
“好。”
大家各尽其责,忙活开来。
“现在,你们给我说一下达克斯山的问题。”陆彦明一边添置材火,一边思考,是什么原因让人高马大的族人过不去。
“明神,你看,那就是达克斯山。”卡隆指一下他们身后烟雾缭绕的山脉。
这里是丛林的尽头,相连着一座高山。所见此山非常陡峭,而且常年处于烟雾缭绕之中,自然气候变化极大。他们越往上走越冷,根本不可能穿越过去,而且没有人知道到底有多高的山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