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人类的心脏,真的很好吃。
很好吃。
很好吃。
所以,他那一夜笑着敲遍了村子里,所有人的房门,将能抓到的人,全都抓住,剥开他们的胸膛,取出他们的心脏。
很好吃。
很好吃。
真的,很好吃。
听到人类的哀嚎,他觉得很痛快,他一直很不理解,为何这些人类如此愚蠢,却依旧是活着的。
活着。
这些人类如此愚蠢,依旧没有被老天爷抛弃,人类行走于六道轮回,可他却被抛弃了,他要尽量的躲避阳光生活,无法体会人类食用的,饭菜的香味,他们说饭菜很香,他闻起来只觉得想吐,他们说饭菜很好吃,他吃起来总觉得像是再食用地上污臭的泥土。
老天爷如此对待他,抛弃他,却如此厚待这些人类。
他将村子里,人类的尸体费力的,一具又一具拖进荒林,这些人类,都帮助过他,给他缝过衣服,做过饭菜,怕他冷,给他暖炉,人类用痴迷喜爱的目光望着他,而如今,这些人类的胸口破了个大洞,心脏落入他的肚中。
“你们不是一直很好奇,我为什么不吃东西吗?”
天色破晓时,他点了一把火。
笑着看堆成小山的尸体。
如果这些尸体活起来,看到他会恨他吗?恐怕不会,活着的人们永远会原谅他,如果不原谅,他笑一笑,也就全都原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