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霎间,严春的表情僵住,嘴巴长得老大老圆,眼看就要流出哈喇子,他呆呆望着高晴,眼睛里渐渐溢出星光,缩着头,嘤一声,娇羞地藏到俨四身后去了。
高晴复又坐回主桌,跷起二郎腿,盯着俨四与严春,吵架吵得累极了,仿佛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潘都尉的双手垂在腹前,脸上挂着微笑,手指愉悦地交叉,打节拍,不言不语不动。
王参将最是愿意火上浇油,“高将军,既然他二人是贼军的探子,即刻就关起来,严加拷问吧!”
高晴骨头突起的手掌快速击打桌案,“砰”一下按在桌案上,用下巴戳俨四,“小子,你不是愿意当兵吗?咱们北境有一个训练新兵蛋子的法子,你若通过了,我就不再当你是探子?怎么样,敢试试吗?”
俨四背手而立,目光炯炯,“说来听听。”
高晴说:“凡我北境选武卒,试炼者需身着全副甲胄,背五十只箭矢的箭囊,肩扛长戈,腰胯利刀,只带三天的干粮,在人际荒芜之地,每半日疾行一百里,如此十天十夜,还能活着或没有逃跑,才能成为北境真正的战士。”
在王参将这样的人听来,这几句话犹如冰渣子,刺得他冰冷刺骨,但高晴的话却让俨四的血沸腾起来,这正是他一直渴望而不可得的机会。
在这一刻,高晴真如潘都尉口中的天降神兵。
老天爷怎么一下子对他投来青眼,平白无故地,给他请下这样一尊神?
高晴的手指头戳向王参将,“新兵得让老兵来训,我瞧你就很不错,你带着俨四狗去!”
王参将刚还偷着乐,如今却犹如遭了雷击,吓得腿都软了,在那不住地打战,心里连连叫苦,又不敢反驳上峰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