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的鹿苑春色正浓。
岸边的柳树垂下千丝万缕的绿条,霸道地向池塘中心舒展出一枝粗壮的枝干,树下有一池绿荷红花,花色锦鲤在水里吐泡泡。
哗啦—哗啦—
那枝桠上坐着一个少年郎,白衣翩翩,面如冠玉。
少年郎嘴里咬着笔,左手执长卷,右手撑着树干,手边有摊开的墨砚,正皱眉苦思。纸卷长数尺,一半都落在他脚边,春日阳光直射,透出点点墨迹,纸卷同白袍一起在柳丝飞花中飘动,似荒坟头的一杆招魂幡,猎猎作响。
即使死过一次,李凌冰也能立刻认出了那张脸——洛北严氏的四公子——乱臣贼子——狗崽子严克!
李凌冰的身体正在体验迅速充血的感觉,等到十指彻底有了知觉,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趴在地上,头上湿漉漉的,伸手一摸,手掌里有血,应该是刚才跌倒,磕破了额头。
她看向手,这只手小得出奇,愣了好一会儿,才相信这是自己的手,难以置信地撑开五指,感受掌心微微的张力,随后握紧拳头,真真实实地感受到指尖的温热。
自己竟然又活过来了!并且一回来,就遇到严克。
“公主,您没事吧?扶着奴才的手,慢慢起来。”仕女跑上前来,跪倒在一旁,低垂头,朝李凌冰横过一截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