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了,大衣一件件的被争抢着购买,粟萧趁乱在一群妇女之间拿了一件最好看的,玫粉色羊毛大衣。
连忙去补了钱票,跟着收据去柜台打包。
看见一件红底金碎花羊羔毛封边的小棉袄,想着小姑娘穿着一定很好看。
还看见一双高筒的大棉皮鞋,想到小姑娘带来的秀气小花棉鞋肯定会冻脚。
到柜台跟收钱的一说,开了票据就取了两双大棉鞋跟一套棉袄棉裤。
粟萧赶忙下楼买了两盒饼干,又想起小姑娘喜欢糖,买了两斤大白兔奶糖,记得小姑娘喜欢葡萄,山葡萄太酸。
正好有就买些,又买了些梨跟苹果,想着过两天开车出来一趟,去老乡家里买些梨冻起来冬天给小姑娘坐热炕头吃。
本来直接就下楼给小姑娘买吃的,还是好奇的上楼看一眼。
看着跟几年前没啥区别的大件,粟萧盘算了一下自己买完之后还能有多少存款给媳妇。
算完彩礼,又算置办家具的钱,又算上买大件的钱,当即心里危机感就上来了,心想着跟媳妇生了娃到时候养孩子也得是一大笔钱啊。
本要去国营饭店打包些东西回去的脚不由得转去邮局,都不知道老爷子现在给哪,粟萧跑去邮局写一封信。
主要告诉老爷子自己处对象了,是个非常招人喜欢的姑娘叫朝歌,还有最主要的就是处对象了,钱不够花,望快速打钱。
同样的信又给自己那杳无音讯的爹娘各发一封,寄出去之后便拎着东西去了国营饭店。
这边最好吃的锅包肉,粟萧给小姑娘打包一大份,又打包一份四喜丸子一份扣肉,还有一大份溜肉段这才快速的赶上后勤部的车回营地。
粟萧四点搁营地出发,这八点钟就到了农场外边,让把包着书的包裹放在后勤,他晚上回去取,就乐颠颠的找自己对象去了。
朝歌早早起来收拾了一条鱼,煮了一锅鱼片粥,但是往常早早就来的人,今天却迟迟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