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围着毛笔细看,确实刻着个名字:张二狗。

夙夜噗嗤笑出声,捂着肚子,指着毛笔。

“哈哈哈哈!张二狗。他要是真有文化,他先要做的就是改个名字。

张二狗,哈哈哈哈!这名字还能起的再土些吗?”

店小二收回毛笔,丢在箱子里:“哼!人家名字起的是土了些,但是也挡不住这只毛笔的身价。

若是换个好听的名字,这只毛笔起码身价再翻五倍。

只怕几位客官当了满身的衣服,也买不起这只笔。”

黑珀给田七使个眼色:“你挑挑,看是哪只?”

田七应和一声,集中精神看箱子里丢的乱七八糟的毛笔。

“这只多少钱?”

店小二接过田七递过来的毛笔。

“这支紫毫笔是取自山兔背部的黑毫尖制成,这种笔的毛性质刚硬。

最适合写行书和草书。

笔杆用的是沉香木,自带香味儿。”

“打住,你别给我说这些,我就问你这支笔多少钱?”

夙夜夺过毛笔,在手中把玩。

“七百两银子。”

“什么?你打劫的吧”

夙夜瞪大眼睛,虎视眈眈看着店小二,像个劫匪打量着他。

店小二被夙夜瞪的浑身发毛。

往后退了几步。

“这,这只笔真的就是这个价钱。

这可是我们掌柜的在外面拍卖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