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店开业了,沈晓君给取了个名字,叫做:采薇。
原因是因为沈晓君特别喜欢一首古风歌曲: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 ,雨雪靡靡 。
店里招了两名小姑娘看店,开业的时候生意特别好,进店的全是年轻的女孩子,成群结队的来买东西。
店里的饰品也不贵,大多都是一块两块的小玩意,贵一点儿的,都是放在玻璃柜台里,需要了才会拿出来给客人试戴。
就这样过了一个礼拜,沈晓君发现不对了,有人偷东西。
饰品不是大件,大多都是小小的一个,一个小夹子,一对耳环戒指,趁人不注意捏在手心里出去了都发现不了,特别是人多的时候,店里忙得根本没法盯着人家看。
今天丢几个,明天丢几个的,沈晓君刚开始还没注意,后来越来越多,不用对账都能发现不对。
“这是偷上瘾了!”
沈晓君想装监控,但这个年月,监控设备还不普及,想买还没地买,现在装了监控的地方也只有银行。
没办法,她只能靠人力,先是在店里挂了偷一罚十报警处理的牌子,后面又招了两个人。
店里员工的眼睛就像是那雷达一样,抓了几个人后,偷东西的事一下子就变少了,当然,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偶尔还是会少点儿东西的,这个也是没法儿完全避免的。
沈晓君也当了一回恶老板,东西少了,员工负责,这样才能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要是一个个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她人就白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