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它因为弄乱造型被摘了几万次小脑袋得出来的经验,刻在了DNA里。

它记得有一次自己漫山遍野的跑,回到神殿的时候没有注意全身沾满了苍耳子就蹦到江洛怀里撒娇打滚。

江洛笑盈盈的弹了弹手指,金团无火自燃。

空气里弥漫着毛发燃烧的焦臭味,吓得金团上蹿下跳,‘噗通’跳到银池里,出来的时候脑袋都秃了。

金团一直吃灵草,养了几百年才把毛发养出了来,终于不是秃头大熊猫了。

所以,它下意识不敢弄乱自己的造型。

“我欺负它?”江洛斜眼。

欧阳恒笑容一僵,连忙讨好,“金团不听话,活该被打。”

“俏丽吗俏丽吗!”金团气呼呼的跳到江洛的肩膀上怒瞪欧阳恒,“你才应该被打!”

欧阳恒摇头,“是谁被打得哭唧唧的?”

金团气得眼泪汪汪。

江洛憋了半天,憋出两个字,“幼稚。”

两个人加起来几万岁的人了。

还那么幼稚可笑。

欧阳恒抓起少年的手亲吻指尖,“我就是那么幼稚。”

江洛眉眼间溢出喜色,而后挑起男人的下巴,“争宠?”

“是。”穿着西装欧阳恒单膝跪地,他收敛由内而外散 发的肃杀之气,如同被捕的俘虏,仰视少年,他嘴唇启合,“洛洛,你爱我吧。”

少年实在是太诱人。

就像放在桌上的蛋糕,诱惑他这只可怜的爱情老鼠去品尝。

男人吃醋的模样让江洛心跳加速。

谁也不能抵抗冷漠禁欲,极富魅力的男人。

江洛手抓住男人的领带,将他往上一提。

他低头亲吻老攻的眉心,脸颊,却刻意的避开......

饶是定力十足的欧阳恒也忍不住追逐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