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伦之乐,不过如此。

金色的晨曦照在一家三口身上,淡淡的金辉勾勒出他们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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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结束了,大概不会再写了,不过番茄出了一个新的功能,再完结之后还可以继续写10W字以内的番外,这个以后再说。

写完正文和番外,我写一下完结感言吧。

我人生第一次写超过100W的书就是洛洛,我也从未想过他会给我带来那么大的惊喜,连载两年半,他就像我的孩子,我看着他从一个冷漠的神变得有血有肉,看他成长,看他经历磨难,看他最终于心爱的人长相厮守。

故事虽然结束了,但是,洛洛和映岚,以及金团的人生才刚开始。

于我而言,洛洛改变了我的生活,他是我写得最畅快,最好的宝贝,没有之一。

也许之后我会有更好的作品,它的知名度会比洛洛更高,成绩好。

但是,洛洛永远是我的白月光。

从21年连载到23年,洛洛就是我的心血,是我割舍不下的一块肉。

在即将完结的这一个月里,我曾无数次后悔写下最后的世界,这意味着我要和他分别了,那种不舍的情绪一直萦绕在我心里,特别难受。

但是,相逢一定会有分别,这是无法改变的事情。

我爱洛洛,他如此鲜活,如此恣意,如此坦然,如此透彻,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是洛洛让我开窍了,让我知道打脸爽文该怎么写。

一直跟着读完这本书的宝贝们都知道,我不擅长感情流,只擅长剧情流,洛洛和岚岚之间的感情有时候确实很生硬,我也在努力改善。

我特别喜欢的是,映岚喜欢洛洛,一见钟情的一直都是灵魂,而不是肉体,因为他的存在,洛洛才会有所改变,才不会变成番外二和番外三里疯了的神明。

金团就不用说了,小可爱一直是洛洛的开心果+出气包,也是小心肝,小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