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到,刚刚才离开她的身边,就想要再次见到她了。
脚下是自己的尸体堆成的石子,供小小的蝼蚁在时间因果的河流中泅渡,像是延伸向前的楼梯,他踩上其中一节,然后又是一节,再一节,他狂奔起来,快一点,快一点,再快一点——
“哗啦!”
身后却传来类似镜面被打碎的声音。林恒身形一怔,时间因果具象化成的河水已经淹没到他的半身,他就带着这满身的湿意,回头望去。
河边竟然出现了一个踱步而来的人影。身材高大,长发披散,穿着衬衣长袍,水流的光映在他消瘦而俊俏的侧脸,带出一条深深的轮廓。
刹那间他瞳孔紧缩——是神父。准确来说,是穿着神父皮囊的神。
为什么祂会在这里?!为什么祂能找到自己?!
一丝不详的预感如同毒蛇般蹿上他的后背,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心脏已然开始砰砰直跳,快得几乎过速,那是人类作为低级动物的本能在告诉他——危险。
林恒握紧了手里的枪,转身狂奔起来!
在时间的洪流里奔走,就像是在河水中逆着水流行走,狂暴的时空几乎要将他冲走,他走得极为狼狈,而身后的人却不紧不慢,像是猫捉老鼠一般,追赶着他。
两人之间看似还有一段距离,但林恒的心却沉沉地坠了下去——蝼蚁还能跑过人类吗?
祂或许只是对祂的目的地还有些好奇,想看看这蝼蚁的巢穴通往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