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放学,数学老师拖堂,沈棠依走出教室的时候没有见到靳向晚。
以往他都会在这里等自己,和自己一起回家。
“喂?你是沈棠依的亲哥哥?怎么天天像个跟屁虫一样?”
“你那只眼睛是瞎了吗,好吓人,白内障?”
“哈哈哈白内障。”
“你不会喜欢沈棠依吧?喜欢自己妹妹?真恶心。”
几个高年级的人围着靳向晚,有男有女,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抱着篮球,肩膀狠狠撞向少年,抬眸语气轻蔑:“你父母不是去世了吗?”
刺耳的笑声在沈棠依耳边,她挽起袖子,准备和那群欺负靳向晚的人大干一场。
但当她看清那些人的时候,沈棠依犹豫了,那是她玩乐队的伙伴们。
沈棠依从小酷爱音乐,热衷电子吉他,小学一直上兴趣班,自从初中以后,也就是靳向晚来到自己家以后,妈妈就不怎么让她碰了,告诉她学业要比这些乐器重要。
但是小时候认识的伙伴们却和她在一个学校。
当时年纪比他们小两三岁的沈棠依在音乐方面有悟性,抱着电子吉他就不乐意撒手,指尖磨损水泡甚至出血她都乐在其中。
沈棠依不想丢掉电子吉他,让他们带着自己继续玩乐队。
于是沈棠依成为了团体中的小妹妹。
可是她没有预料到团体中的人会对靳向晚有意见。
十四岁的沈棠依思想幼稚,她不希望被团体抛弃,周末或者放学后偷偷和他们去学校后街的练习室是她学生时期最期待,也最开心的时光。
至于靳向晚,他不会生气的。
他向来都是护着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