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棠依还记得在街边报刊的一些时尚杂志上看到过彩色的封面。
她很想尝试,尝试走过他走过的路,看看他一路看过的风景,所以沈棠依开始拼命努力当一个好演员。
就算靳向晚没有回国,就算没有一切的机遇。
用叶茜的话来说,沈棠依该火的时候真的该到了。
厚积薄发的例子并不少见,沈棠依本就是会见到机会就紧紧抓住的人,像她那样聪明的姑娘不会被埋没。
而在娱乐圈混着的这几年,沈棠依逐渐认清了自己,并不是要跟随靳向晚。
她渴望表演,仅仅是一部剧播出后,夸赞的人用手指头都能数得出来,她也会沉溺其中。
就好像小时候学电子吉他一样,她第一次见到的并不是电子吉他而是贝斯,当时兴趣老师说,小姑娘学个贝斯就很好啊,又好看,在乐队里又有一席之地。
可当真正表演的时候,电子吉他的声音节奏一点一点覆盖过贝斯,那个乐器出现的时候就吸引了沈棠依。
“乐队里贝斯手存在感是最少的。”小时候的沈棠依总是会在嘴上说着这样的话,没人反驳她,或许只是觉得她是小孩子就不去计较。
她秉持着这样的偏见很久,直到根本不懂这些的靳向晚有天晚上突然说了句:“贝斯感觉很特别。”
“你听得出区别吗?分得清电吉他和贝斯吗?”沈棠依不当回事。
“没当你们配合出现错误的时候,贝斯的声音总是很明显流露出来。”他直言道。
“但你很适合电子吉他。”靳向晚说这句话的时候,脑海里出现的是小姑娘背着电子吉他在舞台上绽放光芒的身影,“不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你选择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