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罗葛·比战没说话,见她站稳后,抬手把腕间的那只手拂去后,大步朝前走去。
狼是群居动物,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刚刚那头准备袭击他们的狼,应该是狼群里的先锋,狼群里的其他狼应该就在不远的山坳里。
狼血腥臭,动物的嗅觉又敏.感,狼群怕是很快就会占领这里。
所以,他们需得尽快离开。
可马儿被狼吼吓跑了,他们只能步行。
一想到跑掉的马匹,药罗葛·比战心里便生出几分气愤。汉人的马可是胆小,区区一声狼吼就吓的窜逃无踪。
“跟紧我。你被狼群叼走,可没人去救你。”他头也没回,冷冷甩下这么一句话后,大刀阔斧往前走。
温予同样知道狼是群居动物,自然也知道他说的不是假话。
狼这种动物,就和蟑螂一样,是群居动物。如果你看到一只狼,那附近一定会有一群狼。
她本就是他掳来的,如果她真的被狼群叼走,他自然是不会涉险去搭救她。
尽管温予很想从他身边逃开,但不得不承认,这个时候,跟着他是最明智的选择。
她强忍着脚上的疼痛,一瘸一拐跟在他身后。没一会儿,额头上就疼出了一层冷汗。
药罗葛·比战已经放慢了速度,可她依旧没有赶上来,反而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她一定是打心底里厌恶他,所以才不愿靠近他。
药罗葛·比战眼底闪过一抹阴郁,他顿下脚步,转身望去,看到她一瘸一拐的走向他时,眸子里闪过一抹异样的情绪,转瞬消失不见。
难怪...她走这么慢,原来是崴了脚。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并且一把将她抗在了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