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出来,身上的每一个伤口都在泛痛,纠扯着神经。简单地用毛巾擦了下头发,发梢上的水滴正沿着脖颈向下,落入一截锁骨里。
他给右胳膊上了药,些许水滴从肩胛骨处沿着臂膀肌肉流下来没入纱布里,部分伤口有些深,可以用血肉模糊来形容,微微化脓,正纠扯着神经。
手机滑开,弹出好几条信息,幸好开了免打扰,要不然得吵死。
最上面挂着的是和初芒的聊天框,当时两人加了好友后,陈令璟就随手设置成了置顶,但他发过去的转账她现在都还没收,估计是不会收了。
他点开初芒的头像,想换个备注,刚删掉“今天吃芒果了吗”这几个字,大脑登时一片空白,觉得没劲,不知道换啥,就又退出去,懒得改了。
记得当时看到这个名字时,他问了一嘴,“你喜欢吃芒果吗?”
初芒敛了下嘴角,“我对芒果过敏。”
但下一句,她又说,“但我喜欢吃芒果。”
挺矛盾的,但又挺合理。
喜欢和能不能,本来就是两码事。
跟初芒整个人的性子一样,说乖不乖,说冷淡又太过,说活跃也确实没找出个活跃的点来。像一杯青柠莫吉托,青柠浮在冰块上,气泡与冰水一起沉沉浮浮,带着夏日凉爽感引人入胜,一口下去,薄荷的刺激与朗姆酒的烈性在舌尖跳跃,不会让你醉,却会让你溺死在其中。
陈令璟用指腹摸了摸左手上的伤口,上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创口贴,是蜡笔小新图案的。
当时初芒将药涂完后,转过头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