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只只又急又委屈:“对不起嘛,我这不是今晚没课么,我知道了,你喜欢有上进心的,那我改好不好?我下次再也不说这种话,我有课就去好好上课还不行么,你别不喜欢我,别不给我机会……”
“你别气,我刚刚就是开玩笑的。”
闻洛心跳还未恢复平稳,对刚才的事心有余悸,思绪有些混乱,不想给她任何承诺,也不想跟她多说,冷淡地拉开她的手:“我要忙了。”
“姐姐!”霍只只急得跺脚,看向被扔在一旁的99朵玫瑰,气恼得不行。
好在她这种性格的年轻人气来得快消得也快,她很快就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听闻洛唱歌。
愈发的接触,她越发现闻洛这个人真的越了解越觉得她有魅力。
她跟世界上很多很多人都不一样,她很独特。她爱穿白色,没什么花里胡哨的衣服,就简简单单的白色长衫,一袭秀发被她打理得乌黑透亮,慵懒地披在肩上。在如此世俗喧闹的环境里。她作为驻唱竟几乎不施粉黛,脸上白净,带有些许迷人的苍白。
她垂着眼眸,靠在画满涂鸦的墙上,翘着腿,怀里抱着吉他,轻声弹唱着舒缓的民谣。她并不在乎业绩,也不在乎金钱,更不在乎任何人对她的评价和看她的眼光,就自唱自的,不会去讨好任何人。她时而眼神会很忧郁,好似从尘俗里一身伤走出来,缓缓地讲着她的故事。
所以听她唱歌很容易陷进去,像沉迷在一个遥远而悲伤的故事里,浮躁的人能静得下心。
她是不是经历了很多很多,身上带满了遗憾。
霍只只好喜欢她身上的这种感觉。
不光是霍只只。这里很多人都是为了闻洛而来,霍只只很有危机感的。
好在闻洛虽然平易近人,但对所有人都保持着隐形的距离感,对霍只只倒有一份宠溺。
霍只只是特殊的嘛。
可霍只只知道,这可远远不够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