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多好一孩子。
“我以前叫陈南念。”陈念南也不打哑谜,“十三岁从福利院逃出来的时候改了名。”
“没区别啊。”段安北说,“哪有人改名就调个字儿的。”
区别大了去了,陈念南,段安北,那是对应着的,陈南念不是。
陈念南在十三岁那年第一次遇见段安北,知道了他的名字,跟着他的名字改了自己的名儿。
陈念南的视线逐渐转移到段安北手心的那颗小疤上,当初在打破伤风的时候,段安北提过,这是被钉子刮的,这事儿陈念南早就知道。
十三岁,猫嫌狗不待见的年纪,陈念南从福利院逃出来,在天桥下跟人抢生意,杵着块“15半天”的牌子,在一堆“100一天”里显得格格不入,且极其破坏市场价,被那些临时工追着撵。
陈念南脾气倔,人撵他,他偏不走,木牌往胸前一挂,人往土堆上一坐,吆喝:“15一天!啥活都干!”
于是临时工围着他把他揍了一顿。
陈念南再怎么不怕疼,打架凶,到底是个13岁的孩子,打一个还行,两个勉强,三个够呛,多了就只能抱着头蹲地上。
当时的段安北路过,以一种极其英雄的姿态攀上土堆顶峰,大喝一声:“不准欺负人!”
混乱的打架场面停滞一瞬,所有人都看向了段安北,包括陈念南。
段安北见他们停手,再接再厉,举起手腕上的电话手表:“再打我就报警啦!”
下一秒,段安北就被狠狠推倒在地,手心的虎口处正对着一枚斜插的钉子。
“陈念南?”段安北手在他面前挥了两下,“好吧我不问了。”
陈念南垂下眼。
那天他见着段安北,心里就一个想法:好傻,好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