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程所期倒是没有说出口,他拉起巫年的手腕,注射手法专业且熟练的先给他进行少量试敏。
这些东西都是莫工带来的,血清是他们实验室研究出来的抗毒血清。
他这一趟事先进行过调查,明显是有备而来。
这一点在程所期身上很有对比性。
相比起来,程所期做事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听话。
如果不是有不得已的原因,他早就离开gsp(基因)研究所。
想到离开,程所期垂下眸,看向那张仰望着自己的脸。
那双镌刻进无数绚丽风景的眼睛,此刻在灯光下,映出程所期小小的倒影。
眼底浓重的欢喜,没有一丝一毫掩饰。
程所期只觉这目光过于滚烫,以至于偏开眼,试探着问起:
“……先生给你起的汉名,挺好听的。”
“是啊,因为先生说过年那一天很热闹,大家都团团圆圆的。”
大家都团团圆圆的,唯独程所期在那一天,再也无法团圆。
“你汉语说得很好,也是先生教的?”
巫年点头:“先生还教我写汉字,我知道那是你的名字。”
“什么?”
不等程所期反应,巫年已经拉住他的手,手指在他的掌心一笔一划,准确的写出了“程所期”这三个字。
食指指尖画出的一撇一捺触碰在掌心,很痒,痒得程所期想蜷缩起手掌,视线却无法移开那认真的笔画。
当年程大鹏离开家,来到平义,在长乌寨里教一个小孩汉语,教他写字。
甚至在两人还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提前让这个小孩认识到,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叫程所期的人……
这到底是他赎罪的方式,还是带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