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还是个娃娃的时候,他就跟在江纵身后转,把江纵当哥哥当偶像当玩伴,黏人得不行,甚至晚上睡觉都想霸占江纵一半床。连上的学校都得是江纵读过的,哪怕是他刚进去江纵就要离开。
再长大一点,皮猴子似的小学生,狗都嫌。 但长辈工作忙陪伴少,因此对他也就格外放纵,要星星摘星星,要月亮摘月亮,闯什么祸都给兜着。
只有在江纵面前他会乖一点,也只有江纵才能管住他。
可齐向然越长大越讨嫌,慢慢的会和江纵作对了,会撒谎骗人了,会嫉妒捣乱了。那时他有什么好怕的,总之人人都宠他爱他,他用来任性的底气足得很。就算得罪了江纵,他再怎么不爱搭理自己,两家人吃饭时不还得跟自己坐一起,不还得好哥哥似的给自己倒饮料夹菜。
恃宠生娇吧,被惯坏的狗都这样,仗着宠爱钱权无法无天,一旦哪天没了这些,下场往往要比别人凄惨更甚。因为不是所有流浪狗都可以和平共处,一只曾经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只会更容易遭到“原住民”的欺负排斥。
齐向然浑身不计其数好了又坏坏了又好的伤痕就是佐证。
“……齐先生?”
齐向然听到声音,抬头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走到商圈。他没有理睬这声音,还散步似的往前走。
“齐先生。”那人确定地叫了一声,追上来,女人穿着高跟鞋疾走的声音,让齐向然不得不停下脚步。
一转头夕阳晃眼,他缓了好几秒,才认出来人——是他以前认识的一个奢侈品柜姐。
“el?”齐向然扫了眼她那身工装,从原来的精致复古的撞色变成了高雅有格调的一身纯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