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造型低调简洁的跑车,夜色里,暗银色的亮漆反着光。
“我知道,”江纵语气淡淡,“不过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到底人体哪一块地方是最能感知情绪的器官?鼻腔?嗓子?胸膛?肠胃?泛着酸的空气里,齐向然辨别不出来。
他长吸一口气,很快调整好,“哦”了声,插着兜,慢条斯理地走到车跟前,露出一种男人看好车时都会露出的目光。
他似乎对之前两人的对话不甚在意了,站在路边抱着肘观赏这辆车,甚至吹了声口哨。
“gtr,”这车齐向然曾经没见江纵开过,他欣赏够,回头看了江纵一眼,评价,“很适合你。”
江纵走出路灯下,脚下的影子越拉越长,皮鞋和粗糙的路面摩擦出细微的响声。他站定于齐向然两步之遥,目光垂下,滑过齐向然化妆的脸。
黑夜里的光总是微妙的,这里只艰难地分到点稀薄的灯影。齐向然大半张脸都隐入长发的暗面,剩下眉骨、鼻梁、曾有过擦伤的颧骨、涂了唇蜜又干掉的唇瓣被照亮,是一种神秘的标致。
手臂还是贴着膏药,再往下,是他的好身材,露出来小半截紧实柔韧的腰,牛仔裤绷出胯的形状,透色薄黑丝包住一双长腿,笔直、匀称。
江纵最后把视线停留在齐向然脖颈间,那里有条宽窄适宜的choker,看不出什么材质,黑色的一条,其余什么造型也没有,只有中间一个小小的金属扣子。
不像装饰项链,更像一条狗圈。
似乎被江纵这目光烫到,齐向然喉结上下一滚,手指拂过那上面。
“怎么?”他问江纵,保持着一种在江纵看来其实虚有其表的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