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李宵听已经叭叭叭,将酒吧的所有者和调酒师都是萧礼的好友一事告诉了秋闻瑾,“那两人跟老萧一样,还有自己的公司要管,这酒吧就开一会儿,歇很长时间,刚好最近有点空闲,就带你们过去看看。”

说到这里,李宵听打量了一下秋闻瑾和越梧晟的装束,眉眼间不无自得,“这衣服你们穿上去帅死了,我眼光可真不错!”

两人毕竟来自古时,还处于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年代,自然不能把好好的一头长发给剪短。

但是长发及腰,又穿着过于现代的服饰,总归有些不搭调。

想来想去,李宵听便还是找了熟悉的设计师,专程给两人量身定做了几套复古风,不会像古装那般显眼,却也不会让两人的长发过于突兀。

去酒吧嘛,总不能穿着一身古装过去,那就特别显眼了,再加上长相气质加持,倒时候光是应付勇于追求的伙子女孩儿搭讪就够了。

“就是你们的长相太造孽了。”这是无论怎样,都低调不了的。

萧礼朋友们开的酒吧处于郊远,会来此处消磨时光的,都身处同一个圈子。

或许不是都互相认识,但提到名字,都会有所耳闻。

这其中,人生过于成功的,以萧礼为代表。算是纨绔之流,但自身也有一定才能的,以一个姓尤的青年为代表。再往下,便是那等纯粹的纨绔子弟了。

被问到自己的属性,李宵听烦了个白眼,“我啊?我是无属性。”

说他纨绔,他是真算不上,虽然喜欢吃喝玩乐,但从不是那种挥霍无度,然后喜欢左拥右抱给小费,开着豪车满大街乱窜,时不时还大晚上开个摩托车招摇过市的。

可是这个圈子里,究竟有没有能力,看的从来都不是学习好不好,工作能不能养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