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自己现在像个疯子,不顾疼痛,一下,一下,又一下,狠狠用胳膊肘撞击堵在洞口的砖头。

他必须救活这个男孩儿,不只是救活,他还要让贝格森留在孤儿院。

他像个出林的野兽,不知疲倦的嘶吼,手上的动作不停。

终于,大概是他的疯样也吓到了上帝。

他破开了那些碍事的砖头,与此同时,他的手臂血流不止,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他的身上全是血,男孩儿身上也是。

他们的衣服脏兮兮的,但不知道是谁的血流的多一点。

他们都蹭上了对方的血,搅和在一起,就像一种诡异的,无声的宣誓。

就好像在告诉全世界,他们在最倒霉的时候,很巧合的相遇了。

所以今后的每一天,他们都会在生命的长河里拿着喇叭宣誓对方的重要性。

等他拖着不知是死是活的陌生男孩儿,爬到教堂的楼梯上时,米娅小姐差点现场昏晕过去。

男孩儿得救了,而温木的胳膊也差点报废,从此留下疤痕,时刻提醒着他那天的相遇。

两个看起来比较可悲的少年就这样在迷茫无知的年龄,不知天高地厚地活了下来。

他在医务室包扎好伤口后就一直趴在少年的床前,期待着对方的醒来。

他连见面的台词都想好了。

——我叫温木

——你叫什么?

——咱们以后一起玩吧

等少年醒后,他将自己排练了几百遍的台词念给对方听。

但是只念到了第二句就戛然而止。

——你叫什么?

——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