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眼不就能被秦屿看穿了吗?
又不是八百年没见了,程斯只是出国几天而已,回来一起吃个饭简单聚一聚,又不是什么晚宴,谁和朋友出门吃饭穿拖尾礼服啊。
有毛病啊。
“装扮过于精心,什么心思人尽皆知。”林曦轻声说。
“也是。”程斯摸着下巴,仔细思考了几秒,“那就换一套稍微日常的衣服,也不做造型了,画个淡妆,这样总行了吧?”
“显得不是那么刻意。”
十分钟后,林曦跟在程斯后面进了商场。
她有一阵子没出来逛街了,眼下还是上班时间,她总有一种罪恶感。
最后一套衣服,都是程斯挑的。
期间,林曦也试图发表了一些意见,但全部被驳回。
“完美,收工。”程斯满意的像是刚谈成了几十个亿的大项目。“今晚你就听我的,就这么穿。”
“接下来就是第三步。”
“还有?”林曦看了看时间,她真的要赶紧回公司了。“我半个小时候有个会。”
这还真不是借口。
“不急,咱们路上说。”
“……”林曦最后还是没逃过。
程斯说的第三步,只是口头传授了一些“说话的艺术”。
总结下来其实就是一句话:follow your heart
“为师就教你到这儿了,今晚接下来的路就要靠你一个人了徒儿。”他煞有其事的拍了拍她的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