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里,那个陪伴着他度过了三年的唯一伙伴——那只烟灰色和米白色相间的小约克夏犬,是不存在的。
宋澈元心里一下子很难过。不知道在原来的那个世界里,他去世以后,他的小狗会不会饿肚子饿死。
小约克夏犬是他的发小霍淇言送给他的,不然他可没有那闲钱买身价几千块的观赏犬。
发小霍淇言是个英年早婚的oga,和他从校服到婚纱的老公一起在凛市开咖啡馆。
刚巧当年他家的大约克夏犬下了一窝崽崽,宋澈元就抱走了最有眼缘的那一只。
但在这个世界里,霍淇言家里根本就没养宠物。
不过好在,即便他现在是个写歌唱歌的公众人物,霍淇言还是他的好朋友,霍淇言家的咖啡馆也还是他随时可以去小坐聊天的心灵港湾。这可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时,他攥在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铃声和上辈子一样,都是一首二十世纪初的叮砰巷老歌——doris day的《till we et aga》。
他以前也喜欢在收拾出租屋卫生和做饭给自己吃的时候听些古老的叮砰巷。
看来,无论在哪个世界,无论是什么人生际遇和职业身份,他的精神内核和兴趣习惯都还是相差无几的。
宋澈元目光锁定来电显示,解锁了崭新记忆里的又一个新人物——他的经纪人,比他年长九岁的beta大哥苟厚睦。
“苟哥,这么晚了怎么了?”宋澈元接通后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