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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天下午趁家里人出去上工,也趁余甜甜睡着后,他来这里学了一个小时。

虽然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但他觉得也不错了。一个小时对他来说,也能学到不少东西。

他从茅草屋出来后走出山坡,快步的往家方向走。

从茅草屋回家可以走大路,大路宽敞些,也近一些。但大路上时常有人路过,他不想叫其他人瞧见,所以选了绕一点的小路,这条小路要从一片竹林绕过去。

而路过这片竹林的时候,他遇到了两个二流子。

这两个二流子是大队里有名的混混,好吃懒做,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没娶媳妇儿。

见着这两个混混,萧珩眼眸微闪,微微低垂着头,想装作十分害怕的绕过他们。

只是,那俩混混却拦在了他面前。

其中一个混混叫赵小强,赵小强看着比自己高半个头的萧珩,轻哼一声道:“哟,这不是萧家的傻子萧珩吗?萧珩你这是上哪儿去了啊?你不是刚娶了媳妇儿吗?怎么不在家陪媳妇儿啊?”

另一个混混叫胡志兵,胡志兵看萧珩的嘴巴上有一点伤疤,那伤疤,过来人都懂得是被女人给咬的。

他皱了皱眉,心里顿时有些嫉妒:“啧啧,都傻了还会啃媳妇儿呢。你这傻子,在抱媳妇儿的时候倒是不傻嘛。”

说着还想去戳萧珩的额头。

只是被萧珩避开了。

见萧珩避开,胡志兵哟呵一声,嘴里声音变得阴阳怪气起来:“哎哟你这傻子,还会躲开呢。”

赵小强想着萧珩那漂亮得跟朵花儿似的媳妇儿,他眼里浮现邪光,突然咧起嘴角笑道:“萧珩,我给你糖吃,你把你媳妇儿叫到这儿来好不好?就说这儿有兔子,你看见了兔子,叫她来逮。”

一听赵小强这话,胡志兵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