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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瓶子放回原位,他兀自吃起来。

简禹初也没多说什么,去收拾其他客人留下的残羹冷炙。

他每天都会来这里打工,帮老板三个小时的忙,每个小时六块钱。

他从来没在这里遇到过熟人,今天真是好死不死的,遇到了转来的新同学。

他不会说出去吧?虽然说出去也没什么,但是他也不希望老师同学知道。

可转念一想,自己又不是童工,他已经满十八岁了。

再说今天是他在这做的最后一天,明天他就换地方了。

简禹初一边收拾桌子一边乱想。

裴谦程扁了扁嘴,这面真他妈难吃,上面这层浮油让人生腻,面条发黏,骨头烤的干了吧唧,剌嗓子。

老板也真是黑,难吃的要死,还舍得要那么多钱?怎么不去抢。

裴谦程放下筷子:下次再他妈的不来了。

可他刚抓起书包,就听后厨传来争吵声,其中一个清脆干净还带着点磁性的声音分明就是那个“第四排”。

“老板,不带你这样的,我干了29天,每天3个小时,一共87个小时,每小时6块钱,一共是522,你可以给我520,但是不能一下子就抹掉22只给我500吧?你这也太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