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典当铺已是半夜三点,典当铺门口站着两个人,凌霄从兜里取出钥匙开了门,打开灯,转过头好奇的打量着走进来的这一对奇怪的男女,女孩儿看着十四五岁模样,他还是头一次见成年人带孩子来他这典当铺的。
男人中等个头,大约五十岁左右。两只圆眼睛黄黄的,浑浊不堪,眼角嵌着几条深深的皱纹。
男人旁边站着的女孩儿脸色苍白,嘴角眼角都是淤青,穿一件单薄的红外套,脚上竟然没穿鞋,脚趾头冻得红红的。
凌霄收回目光,伸手拍了拍衣服上的雪花,走进柜台,将外面套着的羽绒服脱下,顺手扔到身后的转椅椅背上,开口问道:“二位想典当什么?”
“手要不要?”男人的声音略带沙哑。
“要。”凌霄扫了他一眼,“谁当?当几只?”
“我女儿。”男人说,“把她的两只手都当了的话,能当多少钱?”
凌霄惊奇的看着面前的男人,只觉自己听错了,他还是头一次听说父亲要女儿当手的,于是又确认了一遍:“你确定要典当你女儿的手?”
“多钱?”男人点点头,又问。
凌霄不可思议的回答了句:“一只手一万金币,两只手两万。“
男人想了想,脸上慢慢堆起笑容,眼角的皱纹堆叠的更深了,终于小心翼翼道:“那就……当了吧。”
凌霄看着这个男人的嘴脸,只觉恶心,可是他只是典当铺的工作人员,无权干涉,再说他自己的事情还一骡头,哪管得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