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十几分钟,估计是附近哪个商场或者是哪家店今天开业,宾馆的外面突然放起了烟花炮,咻咻射向天空,一米的距离后炸开,砰砰直响。
401房客如醍醐灌顶,旋即一只手握成拳捶在另只手的手掌上,道:“就是这个咻咻的声音!响了两声之后就没了。”
两声。
正好对上两发子弹。
廖峰跟旁边的刑警小声说:“看来对方用了消音器。”
似乎想到了什么,廖峰连忙问:“窗户玻璃上有没有发现子弹弹孔的痕迹?还有窗帘上有没有火药烧焦的痕迹?”
旁边刑警回答道:“痕检科他们刚才看了,窗户上并没有子弹留下的弹孔,窗帘上也没有烧焦的痕迹,所以兄弟们猜,凶手应该是在被害人打开窗户后射杀的。”
这样确实能解释的通,但被害人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点上打开窗户?
或者换句话问,是什么原因迫使被害人一定要打开窗户不可?
这得需要一个理由。
廖峰察觉到事情有点不太对劲,问:“死者身份确认了吗?”